黄岛经济普查执法“钉子户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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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:青岛开发区政务网
- [已有人阅读] 2008-11-1 12:40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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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9日,黄岛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办公室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》要求,对在经济普查中瞒报、漏报以及不配合普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执法督查。执法督查中,普查办的执法人员向部分不够配合的单位、个人宣讲了相关法律条文和要求,对他们的错误做法进行了批评指正,并留下督查通知,要求他们限期填报相关经济普查数据,对在限期内拒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。 现场执法 被执法单位负责人在记者拍照时遮挡脸部 下发执法通知书 被执法单位负责人在执法通知书上签字 工委宣传部 黄岛街道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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